湖北农业科学 ›› 2023, Vol. 62 ›› Issue (5): 44-48.doi: 10.14088/j.cnki.issn0439-8114.2023.05.008
赵淑娟, 赵纤, 纪天赐, 杨惠贤
ZHAO Shu-juan, ZHAO Qian, JI Tian-ci, YANG Hui-xian
摘要: 采用改进的TOPSIS法对黑龙江省绥化市2010—2019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合理性研究。结果表明,2010—2019年绥化市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相对较高,呈波动状态变化,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最低,2017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最高,达100.00%,今后可参照2017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;土地利用类型不同对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影响不同,城乡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的相关性最高,草地与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的相关性最低;2011年绥化市各县市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均在95%以上,明水县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最低,青冈县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最高,达98.85%。针对结果,提出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用地的使用数量,保护耕地,适度开发自然保留地,调整林地、草地、园地和设施农业用地的比例等措施以优化绥化市土地利用结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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