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农业科学 ›› 2023, Vol. 62 ›› Issue (2): 193-198.doi: 10.14088/j.cnki.issn0439-8114.2023.02.036
李纳川, 王文昌
LI Na-chuan, WANG Wen-chang
摘要: 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“推动绿色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的目标。作为推动绿色发展,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,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尤为重要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效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民群众广泛参与。基于P县村级治理实践的调研发现,不同因素不同强度的刺激下,村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呈现出高低不同的参与程度。利益激励和制度公正共同作用,在不同强度的作用下村民呈现出驱利型、从众型、自主型的参与形态。利益激励因素由正向激励和反向惩罚决定,制度公正则由评定公正和机会公正构成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,只有不断健全利益激励机制,强化制度公正机制,才能推进村民有效有序政治参与,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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