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农业科学 ›› 2022, Vol. 61 ›› Issue (16): 237-242.doi: 10.14088/j.cnki.issn0439-8114.2022.16.045
李蕊, 李萌
LI Rui, LI Meng
摘要: 采用文献分析的研究方法,分析中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法治监督困境,以多元法治监督为理念,聚焦资金要素和技术要素等关键领域。结果表明,①在宏观层面,一元法制监管模式占据中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导地位,然而后者的公共属性与一元法制监督模式存在抵牾。②在微观层面,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财政资金规定零散,未全面纳入预算监督范围,引致审计监督无法顺利进行,且未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监督体系相衔接。③农业种质资源转基因技术立法层级和权限分配不合理、行政监管漏洞较多、欠缺社会监督机制。因此,在宏观视域,引入多元法治监督理念,发挥人大、行政和社会监督实效。在微观视角,结合多元法治监督,将财政资金全面纳入预算监督,完善审计监督,并将其纳入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管理体系。同时,运用风险治理理论完善转基因技术的立法、行政和社会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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