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农业科学 ›› 2021, Vol. 60 ›› Issue (18): 161-165.doi: 10.14088/j.cnki.issn0439-8114.2021.18.033
黄雅屏, 金昊
HUANG Ya-ping, JIN Hao
摘要: 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国对于治水和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加大了,对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而在中国流域保护与治理的进程中,依旧存在一些问题,如管理问题、执法问题,还有最重要的法律问题。作为中国第一部关于流域的专门性法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《长江保护法》)有非常重要的作用,其对治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作了回应,也有一些创新性的做法,但是,还有一些流域问题、细节需要进一步梳理、发现和调整。同时,《长江保护法》是“上位法”,还需要进一步制定配备相应的“下位法”,其涉及到的主体也应当尽快作出相应安排和落实相关制度。通过对中国流域治理问题和《长江保护法》具体条款规定的探析,以期为流域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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